鼎城法院:司法建議為企業發展“把脈開方”
2023-11-13 16:44:06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周萌 | 作者:張力文 | 點擊量:7574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張力文)
近日,鼎城區人民法院灌溪法庭充分運用司法建議為企業發展“把脈開方”,推動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
?在審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中,灌溪法庭發現原告某某混凝土公司與被告某國酒公司簽訂的《商品混凝土購銷合同》中約定“合同經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蓋公章后生效”,而合同的簽署頁部分,僅有雙方公司蓋章,并無法定代表人或簽約代表簽字。某某混凝土公司以未經某國酒公司蓋章確認或事后追認的對賬函要求某國酒公司支付尚欠貨款47840元及違約金。經法院調查核實,兩公司之間的買賣合同項下的合同義務已經履行完畢,對爭議的47840元混凝土系某國酒公司員工個人購買,且履行了全部支付義務。法院在查明事實后,判決駁回了原告某某混凝土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鼎城法院針對某某混凝土公司在合同簽訂、履行、結算等方面存在不規范之處,向其發出了《司法建議書》,建議企業在訂立合同、履行合同以及結算時,都要注意審查對方公司的主體資格與履約能力,特別注意核實有關人員身份,確認明確、有效的授權。對此,該公司負責人也表示,將對相關問題及時進行整改,避免再次發生類似的問題。
下一步,鼎城法院將聚焦當前企業發展中面臨的重點難點和傾向性、普遍性問題,推動司法建議工作真正落到實處,不斷深化“能動司法”理念。為助力企業健康長足發展和轄區經濟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責編:周萌
一審:周芝華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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